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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露:新时期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探讨

摘要:2015年5月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要发挥好作为统一战线组织、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发挥好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作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对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职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本文基于此对新时期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时期  民主党派  政治协商  职能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民主政治独特的、独到的、独有的民主形式,根植于中华优秀的传统政治文化,彰显出勃勃生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求我们坚定不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多党合作独特优势,希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民主党派在政协发挥作用主要通过参与政协组织的政治协商、提出政协提案等方式实现,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发挥重要作用,发挥多党合作独特优势。尽管民主党派参加政治协商、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民主党派自己也始终认为自己的基本职能有政治协商,甚至已见诸于民主党派中央的公开表达,但在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中始终没有明确表达。因此,面对新时代,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如何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充分发挥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对于建睿智诤言、献有用良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的重要性

(一)发挥民主党派政治协商作用。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职能过程中,通过参与政协各类专题协商会议等协商讨论的形式,就党委中心工作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等发表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贡献力量。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团结合作的重要场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民主党派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原则下,依托政协这个平台,加强与中共的亲密合作。

(二)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政治协商作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意味着民主党派要承担更重要的政治责任,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政党协商将是政治协商的主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政治协商,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协商。”民主党派参加的政治协商,协商的都是极为重大的政治问题,这意味着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职能责任更重。民主党派要有作为,在很大程度上要看这方面的作为。在具体的实践中,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职能,运用视察调研、会议发言、提案等形式开展民主监督,督促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民主党派往往利用自身参政议政的政治资源,积极完成参政议政立项课题和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专题议政活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一方面,民主党派参与政协协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获得历史的智慧与现实的启迪,任重道远。另一方面,民主党派通过参与政协协商,既反映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建议,画好最大同心圆,求出最大公约数,也促使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能力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积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二、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的困境

(一)政治协商职能履行认识不足。在参与政治协商的过程中,各民主党派自身对政治协商的认识的差异,有些党员的认识不到位,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政治协商职能履行的结果和参与度。一是觉得政治协商只是情况通报,通报不意味着协商。也就不意味着决策性的参谋,所以对于协商会议不认真准备,不认真参与;二是觉得自身在政治协商中只是配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决策,在整个协商过程中可有可无,即使提出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也不一定能得到采用和实施,因而在政治协商过程中不主动不积极,更不在事先做全面而细致地调研工作;三是觉得政治协商只是一种施政前的会议性形式,而形式的采取对于协商毫无意义,因而只是应付性地参与协商;四是对自身能力不自信,认为自身并不一定能很好地解决协商中所涉及事项,既然不能很好解决,不如让领导政治协商的人去解决,也不如让最后决策者去决策,在整个协商过程中处于一种局外人的境地。这些错误的认识,极大地影响了政治协商的严肃性、权威性,也极大地削弱了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的能力。

(二)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的过程中,民主党派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起了辅助和参谋的作用,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民主党派在一定时期一定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发挥了智囊团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老一辈民主党派成员对中共怀有深厚的感情,具有强烈的“同心”情结,在实际工作中能够与中共各级党委主动合作、默契配合。而新一代党派成员与中共党组织主动配合的意识不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意识淡薄。在针对国家大政方针参政时,较多地习惯了在中国共产党指引方向和提出问题后再加以调研,并进一步进行协商。正因为这样,在依赖和等待协商会议召开过程中,民主党派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各个领域所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有针对性地形成相关提案,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和长远方向也并不能进行很好地把握。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民主党派对于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是有心无力,所以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解决问题也就更加依赖,也正因为这种较强的依赖性使其丧失了政治协商职能履行该具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民主党派成员自身素质不高。目前,部分民主党派成员自身素质不高,导致政治协商职能履行、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为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民主党派成员政治素质低,接受培训少。当前,党派组织在发展成员时片面追求数量,却忽视了质量关,在吸收新成员时普遍缺乏严格的审核制度,准入门槛较低,多是片面强调专业知识,而经常忽略政治素质,致使一些政治素质不高,甚至思想上、政治上有错误倾向的人加入了党派。对党派成员开展的系统教育培训偏少,难以及时有效地给予正确的政治引导,使他们的政治素质很难得到有效提升。二是部分民主党派成员调研能力低,把握实情少。一些党派成员受自身知识水平限制,调研能力差,在开展调研中也不能从专业角度和更深层次去深入把握和分析问题,同时也很少真正深入到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掌握实际情况。导致部分民主党派成员缺乏一定的社会实践基础,也正因为这样,提交的提案的实践性、操作性、时效性不强。三是缺乏表达能力,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少。一些党派成员了解掌握的情况不少,但一旦要做系统发言或形成文字材料,就难以胜任,有的下笔千言,却总说不到点子上,难以提出真正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很难被党委和政府在决策中予以采用。

(四)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力度不够。多年来,党中央在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出台了许多好的制度规定和举措要求。各地党委也按要求出台制定了相关规定。但是,从现实状况看,许多地方的文件规定都难以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虽然各民主党派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办公设施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在重要部门和主要岗位加强党外干部配备方面仍然不足、党外干部难以进入政府决策核心、很难真正实现协商在决策之前等等。导致中央一些好的方针政策在一些地方难以得到真正落实。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的精细化建设。

三、新时期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对策

(一)提高对政治协商职能的认识。历史实践证明,广大统战成员的共同参与,广泛支持,我们的事业就能繁荣昌盛,各项工作就能不断取得成功。反之,就难以避免失败的命运。因此,针对对政治协商职能履行认识不足的问题,新时期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都应该主动与民主党派密切联系,定期向民主党派通报情况。特别是政府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和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制度,畅通联系渠道,为民主党派知情出力创造条件,使他们可以更加及时、更加全面、更加详细地了解和掌握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从而更好地把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纳入决策程序,最终实现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不断增强民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实效,促进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的履行。各级领导同志还要真心真意地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同党外人士多接触,多交往,交流思想,增进了解和信任。在同党外人士交往中,要注意平等相待,坦诚相见,敢于听逆耳忠言。同时要鼓励党外人士反映真实情况,讲真心话,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要求。民主党派参加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虽然参加者是民主党派的个别领导人,但绝不是这些领导者个人的事情,而是本党的大亊。因此,事前应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意见,重大意见建议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发挥民主党派的狰策群力的集体智慧,体现出人才荟萃、智力密秦的特点。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要求,经常性地有计划地组织对重要课题的调研,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只有做好这些经常性的准备工作,才能避免“临时抱佛脚”、仓促上阵。反映社情民意才能真实可靠,提出的意见建议才会切实可行,真正显示出民主党派的协商能力,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应有的良好形象。

在具体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过程中,各民主党派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要求,切实抓好新一代成员的政治交接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中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坚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要努力发扬老一辈党外人士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老一辈党外人士的崇高理想和高尚追求,努力和中央在思想上保持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要充分认识参政议政的重要性,提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增强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多行推进之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党派成员要主动加强学习,掌握政策,把握国情、世情,不断增强建言献策成果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才能有更多的意见建议被党委、政府吸收采纳。

(三)提高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能力。针对民主党派成员自身素质不高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提高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能力,不断加强民主党派成员的教育培训,有效提升民主党派成员的自身素质。一是通过强化培训,使民主党派成员逐渐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国家观、群众观和强烈的多党合作意识,使他们在思想上真心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二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增强参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通过培训,培养一批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的挚友,在重大问题上为党分忧、据实直言的诤友。使他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有正确的把握和认识,可以明辨是非,把握正确方向,不断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在培训中要注重调研能力的提高,不断提高建言献策能力和水平,促进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的履行。

(四)制定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针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强化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对中央制定的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中央有关部门应抽调专门人员,定期到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开展巡视和督检查,对不能落实中央精神的地方,深入了解不能落实的原因,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党委、政府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必要的整改方案和具体要求,对习惯走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给予必要的惩戒。地方各级党委也应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抓实,力戒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形式主义,同时认真抓好督导检查工作,确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作和政治协商各项制度最终都能落到实处。同时,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的过程中,要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着力提升找准问题的能力、收集民意的能力、分析研判的能力和成果转化的能力。要凸显党派特色,使党派优势与参政议政要求相结合,把政协协商职能做实、做深、做精。要坚持理性建言,负责任地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使协商决策更趋务实、完善。

四、结语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在新时期,民主党派也需要履行政治协商职能,及时有效地针对国家大政方针的采取和实施,组建结构紧密、反应快速、功能强大的政治协商组织系统。本文首先对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其次着重分析了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存在的困境,包括对政治协商职能履行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民主党派成员自身素质不高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力度不够。最后针对困境提出了新时期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职能履行的对策,需要提高对政治协商职能履行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要求、提高民主党派政治协商能力和制定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促进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职能,进一步促进民主党派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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