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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渠那得清如许,唯有活水源头来 ——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探讨
  随着《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颁布实施,从中央到地方把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培养、选拔和任用党外代表人士是中共中央根据统一战线巩固壮大的新要求,结合党外代表人士的新特点,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大部署。   一直以来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同步发展,为完善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在较长时间内还是存在着“培养难”“储备难”“使用难”的情况,我们认为,建立健全党外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安排和使用机制,将会成为贯彻执行中发四号文的关键所在。唯有如此,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才能在落实中发四号文的精神中发挥真正的主体作用。   一、当前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培养选拔上存在范围的狭窄性   目前很多地方和单位将培养党外干部的范围框的太小,选拔渠道限制的过窄,一般情况下,只将高级职称、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担任了民主党派重要职务的的党外人士列为后备人选,对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党外人士关注稍多一些。由于受入社条件和后期成长的制约,九三学社符合条件的社员在年龄上存在偏大、经历上存在单一的问题,没有更多的任职履历和管理实践经验,任职资历浅,在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方面受到一定影响。特别要指出的是,事业编制中的优秀骨干社员受身份的影响,不能进入行政部门担任实职,影响了社员积极性,个别社员转而加入中共,造成在干部队伍的储备上出现断层。所以,受身份、年龄和职务台阶的限制,常常出现提拔时没有党外干部,安排时没有合适人选,这样既不利于党外优秀人才的聚集,也不利于党外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二)安排使用上存在认识的片面性   在安排使用党外干部的时候,存在强调多、落实少,副职多、正职少的普遍现象,着重反映在“三个一”上面,“一概安排到业务技术部门,一律走上的都是副职岗位,一个单位只安排一名党外领导”,成为影响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向纵深开展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多党合作政治制度认识的片面性导致了安排使用党外干部的狭隘。一些基层党委、政府领导简单的将是否要求入党作为“政治进步”的唯一标准,使党内干部和党外干部的使用成为“双轨制”、“两张皮”,在正职配备上少而鲜见。党外干部缺乏上挂下派交流学习渠道,党外干部的安排,事实上不是工作需要,而成为了很多基层党委的一种政治需要。由于党外干部的选配数量少,任职比例低,来源不足,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平衡,使得党外干部“进步难”、“安排难”“交流难” 成为了较为突出的问题,以乐山九三学社为例,连续两届在市级政府部门只有一名实职领导干部,目前还没有一名后备成员能够以上挂、下派等方式进行过交流任职,从一定程度上也挫伤了党外干部成长发展的信心和积极性。   (三)整体联动上缺乏机制运行的系统性   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使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有宣传、教育、培训、发现、推荐、选拔、安排、使用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保障,也需要科学的考察、考核、评价和管理监督体系的建立。这当中包括各级党委识才用人的观念转变,宣传部门的舆论跟进,组织部和统战部的协调配合,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团体的推荐参考,也包括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配合支持。现状是,长期以来都是由统战部门负责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而使用、管理工作又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又无提拔的权力,选拔和使用脱节,很多时候是统战部门反复建档、组织部门又备而不用。党外干部的目标规划、部门协调、培训培养、使用机制、选拔方式上还缺乏整体联动,缺少系统性和有效性,使得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明显滞后于干部、人事和机构改革的发展,影响了党外干部的上进心,也影响了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造成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困难的主要原因   党外干部的选拔工作普通存在“培养难”“储备难”“使用难”现象,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工作原因,还有体制改革没有跟进等因素。一是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一些党委政府把选拔培养党外干部看成是一种象征意义和形象工程,是“权宜之计”,不是“长久之计”,是“政治需要”不是“工作需要”,是可有可无、可紧可松、可为可不为的工作,缺乏真正的统一战线意识、多党合作意识和广纳群贤意识,导致安排不积极,不主动,不及时。二是党外干部的储备使用机制不完善。缺乏象党内干部那样的长远规划和使用制度,还没有建立起适合党外干部成长规律的竞争、考察、培养、交流、管理和使用的完整的系统机制,尤其是人才库的储备和使用上的对接没有形成闭合的循环体系。三是刚性措施不够得力。一些地方出台的安排党外干部的文件,弹性大,随意性强,缺乏可供操作的具体指标,政府各部门中对党外干部所占比例和数量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在政策性安排中都是“软任务”,没有“硬规定”,对党外干部能安之则安之,不能安之也无所谓,没有具体的考核约束。四是缺乏政治上的系统培养,党外干部是一个特殊的政治群体,他们大都属于社会中上层人士,其个人思辨、判断、诉求都强于普通群众,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其政治觉悟和政治经验,也就是政治把握能力的高低也往往成为左右选拔使用的重要因素。目前,在对党外干部有目的、讲科学、系统的政治培养上还较为欠缺。五是机构改革后带来的职数限制。随着国家各级党委、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深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步推进,一些部门在大幅度裁减合并,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序列的严格控编,能够提供出来的职位又面临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要求,导致很多地方在安排党外干部时更显得捉襟见肘和力不从心。   九三学社科技战线的社员比重大,大多有一种不问政治只干业务的传统,对干部培养也带来一定影响。   三、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统一思想,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做得如何,关键取决于党委及组织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要真正贯彻落实四号文,就是要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这是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要认识到党外人士在政治文明推进的舞台上有着助听器、减震带、过滤机和润滑剂的特殊功能,在化解阶层矛盾,疏导社会情绪,创新社会管理,汇集各方合力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牢牢树立无论党员干部还是党外干部,都是党的干部,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推进改革与发展的骨干力量的用人意识。各级党组织应站在战略的高度,认真领会贯彻落实好四号文件精髓,把党外干部作为系统工程纳入干部任用的总体规划,注重学术型人才的培养选拔向多元化人才培养延伸,培养选拔好党外干部,用对用准党外干部。对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外干部应委以重任,努力创造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和良好的工作条件,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做到各尽所能,才尽其用。   (二)固本抓源,建立和完善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   对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一定要从源头抓起从基础入手。一是定目标做规划。在对各部门和单位做详尽的摸排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和听取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社会团体的推荐意见,争取集蓄和储备一批层次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名单。安排党外后备干部要制定分布实施时间表,有序分配,科学推进。二是后备干部人才库要实行动态管理原则。在严格考察的基础上,每年进行滚动式调整,将那些不适合继续作为党外后备干部培养的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同时将新发现的优秀分子,及时补充到后备干部队伍中来。三是要克服选拔党外干部的范围狭窄的问题,扩大识人选才渠道,不能等到党外知识分子自身具备条件之后,才能进入培养选拔的视野。特别是对处在第一线中青年、有发展潜力的党外知识分子,要以提高政治素质为着力点,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加强培训辅导、外出学习等方式,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及早纳入后备人才库。四是党组织要多为党外后备干部创造锻炼的机会,尤其是实践锻炼。这是全面提高党外后备干部素质的一条基本途径,实行有计划、有目标、分层次、多形式地输送到有关部门进行实践,可采取轮岗、挂职、交流等形式,选派党外后备干部到基层和经济等部门工作,帮助他们拓宽知识面,积累工作经验,尤其要对那些青年“苗子”及时铺设必要的台阶,让他们早锻炼早提高早入角色,力避到需要时因职级低、任职跨度大而无法安排使用。通过实践锻炼让后备干部掌握科学决策、行政管理等领导方法,成为具备多方面知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使选拔使用党外后备干部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在人才培养、储备和推荐上,九三省委能否以全省一盘棋,建立社内成系统的机制,实现社内人才的交叉使用,请社省委参考。   (三)备为所用,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   一是中共市委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长远规划和纲要,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结合党外干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出使用党外干部的工作条例,使调整补充培养选拔任用党外干部的相关政策更加明确和具体,更具指导性和约束力,使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级党组织将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干部人事工作进行通盘研究,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把党外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形成量化指标,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来考核,每年由市委主要领导牵头,组织部、统战部配合,对领导责任制的实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对已进入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的人选,要将其纳入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其进行培训,及时选送到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或者党校中青班等进行系统轮训,真正有效地提高党外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可采取小步快走,多岗锻炼的方法,尽可能多的增加基层工作经验,对在轮岗和挂职锻炼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外后备干部,及时提拔使用,充实到领导班子队伍中来。   三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可由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共同召集,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团体和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推荐党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多部门、各单位间的联系、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通报提拔任用、变动调整党外干部的重要情况,形成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推荐意见和参考指南,逐步建立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的选拔任用机制和氛围。   四是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在党外干部的任用上除党派建议、统战部推荐、民主测评、组织部考核等举荐方式外,可推行党外干部的“集中公开选拔制”创新过去只“公开”少“集中”的选拔方式,为党外干部开辟直接性、批量化的“专门渠道”。   五是利用地方九三换届的机遇,由社省委牵头,提前1到2年实行社内考察,强化力度,及早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干部,这条意见也请社省委参考。 综上所述,党外干部是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党外干部工作是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问渠那得清如许,唯有活水源头来”,我们相信中发四号文的下发,将从根本上成为了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源头”和“活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党外干部将不再是一个生疏的政治群体,而是成为共同投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支重要中坚力量! 作者:谢建平 九三学社乐山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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