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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关于推广微信公众号和关注官方网站的通知
川社〔2017〕43号

 社各市(州)委,省直工委,省直属眉山委员会、巴中委员会、广安支社,社省委机关各处(室):

为更好地发挥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省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微信群的作用,逐步整合和优化网络资源配置,构建出有效的信息共享、动态交流的网络工作平台。现就关注社省委官方网站和推广官方微信公众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官方载体介绍

1.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网站:http://www.93sc.gov.cn/htm/index.htm

社省委官方网站是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重要渠道,是履行参政党职能的重要平台,是传播爱国民主科学精神的重要载体,是展示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形象的重要窗口。主要发布社省委、各市(州)委、社省委机关各部门最新活动动态,非涉密性的会议通知等。有关文件在网站“电子公告”、“文件汇集”栏目分栏目刊载。

2.社省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 。该微信公众号与社省委官方网站同步发布信息,实现一稿多载体宣传报道。关注对象为四川省全体九三社员以及希望了解九三学社的广大网民。

 3.全省机关工作交流微信群:该群是为加强社省委机关与社各市(州)委机关之间的工作交流而建立。主要发布各地九三活动最新动态、相关会议通知以及沟通交流工作等。加入人群为九三学社四川省委机关、各市(州)委机关的专职人员以及履行机关专职干部职责的基层组织社员。

4.四川九三人微信群:该群是为团结、动员省内广大九三社员,保障社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社员间工作及生活上的交流和沟通而建立。主要发布各地九三活动最新动态及相关会议通知等。加入人群为四川省内所有九三社员。

二、关注和入群方式

1.全省机关工作交流微信群:登录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

 

QQ图片20170316184006.png

2.微信公众号关注方式:

(1)登录微信—>通讯录—>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输入—>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

(2)登录微信—>发现—>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

QQ图片20170316183918.png

三、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起来,大力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同时积极投入对每期信息的转发、分享,扩大受众面,影响并带动身边人共同关注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2.社各市(州)委、社省委机关各部门请于2017年3月31日前按照要求加入微信群,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可每天接收到“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欢迎转载至朋友圈。

3.加入微信群的人员需将备注改为:姓名+所属地。在微信群发布信息时,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保密纪律,传播正能量和积极信息、加强正面引导,不转载不良和有害信息、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谈论涉密话题。群成员在探讨商榷有关工作时,可转为好友联系模式进行一对一沟通交流。群成员工作职务变动时,应及时主动申请退出相关工作群。

4.社各市(州)委、社省委机关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向社省委官方媒体投稿。社各市(州)委、社省委机关各部门设一名信息员。该信息员负责本地、本部门各类信息的报送。报送的信息新闻要经负责人审签,要求语言通顺、内容简练、条理清晰,内容有亮点、有新意,做到图文并茂。

九三学社四川省委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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